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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第六十六篇 蒙揀選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創世記裏一位最有趣的人物-雅各。創世記記載了九位偉大的人物。前五位-亞當、亞伯、以挪士、以諾和挪亞-被看作五個分開的人。雖然他們之間有一些屬靈的關係,但嚴格說來,亞當、亞伯、以挪士、以諾和挪亞,彼此之間並沒有關聯。但後四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約瑟、我們知道就生命經歷來說,他們不該被看作四個分開的個人。我們曾指出,在亞伯拉罕身上沒有揀選。在亞伯拉罕的記載中,第一項是呼召。但按照新約的啟示,對神的經歷不是開始於神的呼召,乃是開始於神的揀選。首先,神揀選我們;其次,祂豫定我們;第三,祂呼召我們。在神呼召之後,有赦罪、救贖、稱義、重生、以及神完全的救恩。在此我們能看見,在亞伯拉罕身上沒有對神經歷的開端。這開端是在雅各身上,因為在雅各身上我們看見神的揀選。然而,在雅各的記載裏我們找不到神的呼召。所以我們再一次說,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加上約瑟,不是四個分開的人,乃是一個完整生命經歷的四方面。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連同約瑟,每人代表生命經歷的一面。我們會看見,雅各代表變化過的生命,約瑟代表這變化生命掌權的一面,作王的一面。
按照新約的啟示,信徒首先是在已過的永遠裏,在創立世界以前,蒙神揀選。(弗一4。)其次,他們又按著神的揀選被豫定,這也是發生在已過的永遠裏。然後,在時間裏,神呼召我們。在神豫定之後的呼召裏,我們接受了赦罪、救贖、稱義、重生、以及完全的救恩。除了這一切之外,我們必須變化。一天過一天,我們在神變化的過程中,不僅被帶進完滿的兒子名分裏,並且有了君王職分。我們重生為神的兒子,君王的兒子;我們正在經歷神變化的過程,將來要成為君王。
在亞伯拉罕或以撒身上我們看不見君王職分,君王職分是在作為雅各一部分的約瑟身上。當雅各在埃及受到歡迎的時候,表面上法老是世界的君王,實際上真正掌權的是約瑟,不是法老。但約瑟不是代表他自己,乃是代表他父親。因此,那時的世界是由雅各藉著約瑟來治理的。
所有的聖徒都在變化的過程中,好成為君王。因此,對神正確、恰當並完整的經歷,乃是從神的揀選到我們的君王職分。揀選是在已過的永遠裏完成的,君王職分是為著將來的永遠。君王職分是我們的定命。在已過的永遠裏,神揀選、豫定了我們,要我們在將來的永遠裏作王。在亞伯拉罕身上我們既看不見已過永遠裏的揀選,也看不見將來永遠裏的君王職分。換句話說,亞伯拉罕的記載沒有對神經歷的開端與終結,這二者都在雅各身上。在雅各的記載裏,有非常美好的開端,也有很恰當的終結。雅各這個抓腳跟的人,抓奪的人,變化為神的王子。至終,他成了以色列,不再是雅各。我們若仔細讀新約,會看見以色列這名字至終出現在新耶路撒冷。(啟二一12。)以色列在新耶路撒冷裏,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名字卻不在那裏。
d第三方面,雅各的經歷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連同約瑟,在生命的經歷上是完整的單位。我們不該把他們看作四個分開的個人,而該看作一個人完整經歷的四方面。現在我們來看第三方面-雅各方面。在亞伯拉罕身上有神的呼召,本於信得稱義,憑著相信神而活,並活在與神的交通裏。在以撒身上有恩典的承受、安息和享受。在以撒身上我們看不見本於信得稱義,因為這一點是包括在亞伯拉罕的經歷裏。但在以撒身上,有恩典的承受和享受,這一點在亞伯拉罕的記載中看不到。在此我們看見生命經歷的不同方面。在雅各身上,我們看到神的揀選和神的對付。雖然我們都喜愛承受並享受恩典,但我們不喜歡對付。在雅各身上,我們沒有看到享受的一面。反看到神對付的一面。因為雅各抓奪得太多,神的手就一直在他身上。雅各的抓奪帶來神的對付。神也許說,『雅各,你能抓奪,但是我能對付。在你抓奪的每一步,都有我的對付。』這不是神的懲罰;這是神的對付,目的在使雅各變化。
當我在主面前思考本篇信息的時候,我想到雅各甚至在出生之前就開始爭奪,便覺好笑。利百加懷了孕,『孩子們在她腹中彼此相爭。』(創二五22。)這個爭奪可能是由雅各,而不是由以掃開始的。以掃必定是採取守勢。雅各可能會說,『以掃,你不該走在我前面,我必須優先。』然後以掃可能說,『不,我在你前面,我必須先出去。』兩個孩子打起架來,作母親的受不了,就去求問神。(創二五22。)在神主宰的安排下,以掃先出來,但雅各沒有停止爭奪。他出來以後,仍抓住以掃的腳跟。(創二五26。)因此,他被起名叫雅各,意思就是抓腳跟的人。雅各既是這樣一個抓腳跟的人,神就必須對付他。神對付的結果就是變化。雅各在成熟的年齡,不再是雅各-他是以色列,是神的王子。至終神把整個世界,包括法老,都放在他以下。
我再說,這四個人構成了對神經歷的完整單位。我們都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連同約瑟。目前,我們仍在神變化的過程中。然而有一天,我們都要成為以色列,神的王子,和我們的『約瑟』一同治理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