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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第六十四篇 安息與享受

(1)活在庇耳拉海萊

雖然享受是我們的定命,我們還得注意我們得著享受的地方。讓我們看看以撒得著享受之地方的名稱。首先有庇耳拉海萊,這字的意思是『那看顧我之永活者的井,』或『那啟示祂自己者。』(創二四62,二五11。)在庇耳拉海萊,神眷臨我們,把祂自己啟示給我們。第二,以撒在埃色井旁也有一些享受。埃色的意思是爭競。埃色是爭競、爭鬥、爭吵之地。第三個地方是西提拿。(創二六21。)西提拿的意思是敵意、仇恨或敵對。第四個地方叫利河伯。利河伯有積極的意思,就是『寬闊之地』或『寬闊之路。』後一個地方是示巴,意思是盟誓。(創二六22~33。)因此別是巴的意思是盟誓的井。以撒在這五個地方都享受過恩典。

在說到這些地方的意義之先,我們必須看看以撒是在甚麼地方長大的。他是在別是巴井旁,垂絲柳樹邊長大的。在他娶妻之前,他離開別是巴往南地去。(創二四62。)我們看過,在聖經裏向南走的意思是走下坡路。我不信以撒離開別是巴或希伯崙的時候,亞伯拉罕也離開那裏;他仍留在別是巴或希伯崙。以撒的母親死後,僕人也離開了,他就下到南地,然後他又回來。二十四章六十二節說,『那時,以撒住在南地,剛從庇耳拉海萊回來。』當他從庇耳拉海萊回來,他得著了一個妻子。他若留在庇耳挂海萊,不回到別是巴或希伯崙,就不會遇見利百加。當他從庇耳拉海萊回來,利百加就來了。亞伯拉罕的僕人不知道以撒會離開亞伯拉罕所在的地方。以撒從下坡路回來,乃是出於耶和華。他所以回來,是因他被命定要享受。

我們都有過同樣的經歷。我們走下坡路之後,突然說,『哦,我必須回去。』我們回來的時候,正是利百加來的時候。我有過多次這樣的經歷。我已走了下坡路,然後突然對自己說,『我必須回去。』我一回去,享受就來了。

以撒一從南地回來,享受就來了。他回到正確的立場,就得了妻子。但在結婚之後,他和妻子又南下。創世記二十五章十一節說,亞伯拉罕死後,以撒靠近庇耳拉海萊居住。他走了下坡路,結果就碰到非利士人的敵對。

我們需要看見以撒記載的清楚圖畫。他沒有走下坡路直到埃及,他是往南下到非利士地,就是非利士人的地方。按照創世記的記載,神的子民一向南走,就有難處。亞伯拉罕在埃及,在非利士地,都有難處。他的兒子以撒到非利士地也有難處,因為他和非利士人有爭競,有敵意。他雖然在利河伯享受了寬闊之路,享受寬廣,但他在那裏沒有耶和華的顯現。在庇耳拉海萊、埃色、西提拿和利河伯,沒有耶和華的顯現。直到他上別是巴之後,耶和華纔向他顯現。他從利河伯回到別是巴的當夜,耶和華就向他顯現了。(創二六23~24。)

這裏我們必須看見一個關鍵點,許多基督徒不清楚這一點。我們基督徒,被命定有一些享受。不論我們在那裏,不論我們對或錯,我們已被命定來享受。以撒即使下到庇耳拉海萊,他仍然享受一口井,就是那看顧我們之永活者,並向我們啟示祂自己者的井。有的人會說,『那太好了。只要我有永活者,祂看顧我,並且把祂自己啟示給我,那就彀好了。』然而在讀聖經的時候,我們必須遵守第一次題到的原則。庇耳拉海萊在十六章十四節首次題到,那是夏甲逃避撒拉的地方。因撒拉代表恩典,夏甲從撒拉逃開,意思就是她離開了恩典的立場。在曠野,在受苦的地方,神眷臨她。因此庇耳拉海萊是人離開了恩典的立場,對神的眷臨仍能有一些享受的地方。

過去我們也許感覺有點偏離了恩典的立場,懷疑自己的立場是否正確。雖然我們裏面有這疑問,但我們仍有一些享受,就安慰自己說,『我若錯了,就不會有這種享受。然而在這裏,我有那看顧我之永活者的井。我既有這樣的享受,這地方必是正確的。』但實際上並不如此。一方面,我們是命定有享受的,不論我們在那裏,都會有一些享受。另一面,我們可能在錯誤的立場上有這種享受。我們不在亞伯拉罕栽種垂絲柳樹的地方,而在夏甲從恩典逃開的地方。庇耳拉海萊是人逃避恩典卻仍享受神眷臨的地方。我們幾乎都有這種經歷。我們懷疑我們的地位,但我們仍有一些享受,因而感覺得到印證。切勿把這種享受當作印證。雖然享受是我們的定命,但我們可能在不正確的立場上享受,在庇耳拉海萊,不在別是巴。

井表徵享受與滿足。以撒在一生中從未受乾渴之苦。不論他到對的地方或錯的地方,總有一口井。他的一生可用井來作標記。有人也許會和我們爭辯說,『你說我的地位不對,立場不對,為甚麼我這裏有一口井?』你享受一口井,並不稱義你的立場,因為享受是你的定命。過去我們許多人持守宗教的觀念,以為我們若錯了,神會撇棄我們,我們就不會再有享受。但無論我們如何不對,我們仍是父的兒女,祂絕不撇棄我們。我也許是最頑皮的孩子,但我每天仍享受父的供應。這種享受是我們的定命,我們的分。

有人聽到以撒無論去那裏都有一口井,就以為這種享受既是他們的定命,他們要去那裏,就可以去那裏。請不要有這樣的想法。你也許有一口井作你的享受,但你會失去主的顯現,無法完成神永遠的目的。以後我們要看見,神的目的絕不能在庇耳拉海萊、埃色、西提拿、甚至利河伯達成。神的目的只能在別是巴達成,我們必須留在那裏。我們若留在那裏,就要經歷主的顯現,並且有立場承受應許,以達成神永遠的目的。在別的地方,我們雖然也有井,甚至有『一口活水井,』(創二六19,)但這些井不能使我們達成神永遠的目的。神的目的只能在靠近別是巴垂絲柳樹的井旁達成。 以撒雖然在每一個地方都有一口井,都有一些享受,但神不滿意,神用環境逼使以撒回到別是巴。神似乎說,『以撒,你是定居下來了,但你沒有定居在對的地方。我要激起爭競,逼你回到別是巴。』以撒已經往下去,但神用環境逼他從庇耳拉海萊上到別是巴。因以撒無心回去,神只得逼他回到神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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