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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第六十一篇 以撒的婚姻—基督娶召會的豫表
聖經是一本由神聖觀念所構成神聖的書。因此,聖經包含許多奇妙的記載,創世記二十四章是其中之一。這一章不但揭示與神是一的生活,也含示比為人生活更深奧的事。這就是人的心思很難探測聖經之深奧的原因。創世記二十四章表面是記載為人的生活,深處卻存著神聖的事物。觀看表面很容易,探究深處卻不容易。
(b) 基督娶召會的豫表
在創世記二十四章,我們看見一個豫表基督娶召會的婚姻。在新約裏我們找不到一節說,這婚姻是基督娶召會的豫表。然而,新約清楚的啟示,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豫表基督是亞伯拉罕獨一的後裔。(加三16。)基於以撒是基督的豫表這事實,我們可以推斷,以撒的婚姻豫表基督的婚姻。
因為聖經是由神聖觀念所構成神聖的書,我們能在聖經多處的記載裏看到這些觀念。例如,我們都熟悉約瑟的故事。雖然新約裏沒有一句話說,約瑟是基督的豫表,但任何聖經讀者都能看出,約瑟的故事與基督的故事極為相似。有些聖經教師說,除非新約中指明經文中某件事是某些屬靈事物的比喻或豫表,我們就不該將其寓意化。但我們不應堅持這點,因為新約雖沒有說約瑟是基督的豫表,但每個聖經教師都承認,約瑟是基督絕佳的豫表。當我們讀約瑟的故事時,我們看到那是描述基督的生平。約瑟生平中的許多事件,與基督生平中的事件相似,就如他的被賣與基督的被賣相似。同樣的原則,因為以撒豫表基督,以撒的婚姻與基督的婚姻相似,所以我們可以說,創世記二十四章所記載的婚姻,是基督婚姻的豫表。
創世記二十四章有四個主要人物:父親、兒子、僕人和新婦。這是很有意義的。當我們來到新約,就看見三一神共同作工,要為子得著一個新婦。新約的主題是甚麼?你若說新約的主題是耶穌作我們的救主,我要說很好,但這不彀包羅一切。新約的主題乃是三一神-父、子、靈-共同作工,要為子得著新婦。父定計畫,靈完成父的計畫,子享受父所計畫並靈所完成的。新婦是誰?新婦是一部分的人類,他們與子結合,成為祂的配偶。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說到父、子、靈。我們在行傳和書信中看見,靈如何照著父的計畫作工,要為子得著新婦。我們在新約的末了啟示錄中,看見了新婦。啟示錄十九章七節說,『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豫備好了。』最終,整個新耶路撒冷這個城婦,要成為新婦。(啟二一2,9~10。)『城婦』這樣的辭聽起來很奇特,但用起來並沒有甚麼不對,因為新耶路撒冷是女性,是羔羊的妻,是神兒子的配偶。整本新約就是記載三一神共同作工,要得著一部分人類,成為子的新婦,配偶。
《一》父的計畫
首先,有父的計畫,以弗所三章十一節說,『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所立的永遠定旨。』定旨是現代辭彙計畫的古代說法。我們說到神的計畫,就是指神的定旨。在已過的永遠裏,神定了一個計畫,就是要為基督得著召會。(弗三8~11。)神的計畫不是僅僅要得著一班罪人,也不是僅僅要得著一班蒙救贖的人,這樣的觀念太低淺了。神的計畫乃是要為祂兒子得著一個新婦。
我們一再聽到基督來要拯救罪人,但你曾否聽到一篇信息,告訴你基督來要得著新婦?約翰三章二十九節說,『娶新婦的,就是新郎。』在四福音裏,主耶穌告訴門徒說,祂就是新郎。(太九15。)祂來不僅要拯救罪人,還要得著新婦。我們仍然是罪人麼?不,我們是新婦!讚美主,我們不再是罪人-我們是新婦!我們還該像叫化子一樣去神面前認罪麼?不,我們必須歡歡樂樂的到祂面前說,『讚美主!我真快樂,我不再是罪人。我是新婦的一部分!』基督來不僅要作我們的救主和救贖主,也要作新郎。神並沒有計畫要拯救一班可憐的罪人,把他們都帶到天上。神乃是計畫要選取一部分人類,使他們成為祂愛子的配偶。最終在新天新地裏,沒有一班可憐的罪人,卻有新婦,就是新耶路撒冷,羔羊的妻。
我們已經看過,父神計畫要從人類中為祂兒子得著一個新婦。豫表父的亞伯拉罕,囑咐他那豫表聖靈的僕人,不要從迦南的女子,乃要從亞伯拉罕的親族中,為他兒子娶一個妻子。(創二四4,7。)在豫表裏,這指明基督的配偶必須來自基督的族類;不是來自天使,也不是來自別的受造之物。既然基督成為肉體,成了人,人類就成了祂的族類。不要一直認為人類是那麼可憐。人類並不可憐,因為人類是基督的族類,是神所親愛所寶貴的。神只能從人類中為祂兒子得著配偶。因此,我們都必須以身為人類的一分子為榮,並且說,『讚美主,我是人!感謝祂把我造成人,而不是造成天使。』
在創世記二章我們看見,神把各樣活物帶到亞當面前,給他命名。亞當說,『這是狗,這是貓,這是猴子,這是驢。』他看遍了那些活物,在牠們中間找不到他的配偶。於是神使他沉睡,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建造成一個女人,作他的配偶。(創二21~22。)所以亞當和夏娃屬於同樣的族類。這指明基督的配偶必須來自基督的族類,就是人類。我們都被造成人類,並且都已經重生。只有人類彀資格作基督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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