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11/16(第四到六天)

出埃及記
第一百零八篇 帳幕的外院子(一)

▌第四天


一 材料的種類


我願指出幾件事,能彀幫助我們了解帳幕外院子的屬靈意義。首先,我們必須曉得,建造帳幕、器具和外院子的材料主要有三大類。頭一類是金屬、礦物。金、銀、銅都是礦物。第二類是植物。礦物與生命無關,但植物的確是屬乎生命的。皂莢木和麻都屬於植物的生命。第三類材料出於動物的生命。有些材料,如公羊皮和山羊毛來自陸地的動物,而海狗皮來自海裏的動物。取自動物的材料也和生命有關。我們在別處已經指出,植物的生命乃是為著繁衍、生產,和擴增,而動物的生命乃是為著救贖。


用在帳幕上的主要金屬是金、銀、銅。照出埃及記記載的順序,首先題到的是金,其次是銀,最後是銅。由內而外的順序是金、銀、銅。但由外而內的順序是銅、銀、金。神的看法是由內而外,我們的看法卻是由外而內。所以,在神看來,順序是金、銀、銅。但在我們看來,順序是銅、銀、金。


論到取自植物生命的材料,記載上首先題起皂莢木,然後題到麻。然而,在帳幕和器具上,皂莢木是看不見的。它不是包上金子,就是包上銅。當然,麻是看得見的。


二 義和聖


如果我們以整體的眼光來看帳幕、器具和外院子,我們就會看見,整個情形指明兩件重要的事:義和聖。你也許以為你懂聖經裏義和聖的意義。基督徒時常談論聖潔;許多基督徒巴望成聖,他們很少談到義。然而,聖經上題到義的次數並不少於聖。有些經文把義和聖相題並論,例如,以弗所書四章二十四節說,新人是在『真理的義和聖』裏面所創造的。在這裏,義和聖與真理並列。照歌羅西書三章十節來看,新人漸漸更新,達到完全的認識,正如神的形像。神的形像與義和聖有關。在這一點上,我們必須探詢一個要緊的問題:義和聖怎麼會和神的形像有關?我們不該把聖經論到義和聖的話視為理所當然,或是因著我們多年讀聖經,就假裝懂得這些事。新人漸漸更新,正如神的形像,而這形像與真理的義和聖有關,這是非常有意義的。


讓我們來看一些經文,好幫助我們了解義的內涵。林後三章八節、九節保羅說,新約的職事是靈的職事,也是義的職事。舊約的職事是屬死和定罪的職事。死與靈相對,定罪與稱義相對。然而,這裏保羅不是說,新約的職事是稱義的職事。他乃是說,新約的職事是義的職事。新約的職事是靈的職事,為著生命;也是義的職事,為著稱義。我們必須探詢,說這個職事是義的職事,到底是甚麼意思。


林後三章保羅先說舊約的職事是屬死的職事,然後說它是定罪的職事。但照我們的想法,在先的是定罪,隨之而來的乃是死。然而,保羅先題起死,再題到定罪。在新約裏,有義達到生命,也有生命帶進義。一方面,義先來到,生命隨著;另一方面,生命在義之前,並帶進義。因此,論到義和生命有兩面:有義達到生命的一面,也有生命達到義的一面。同樣的原則,聖經中有定罪達到死,也有死帶進定罪。


一個罪人來到神面前是被定罪的,這個定罪帶進死,就是定罪達到死,這是一面。另一面乃是我們在死的光景中,這種光景帶進定罪,就是死達到定罪。就一面說,有定罪達到死;就另一面說,有死達到定罪。林後三章保羅是由第二面的觀點來說話,就是由死的情況、死的光景帶進定罪的觀點來說的。


我們得救以前,我們所是、所作的一切都在死裏,這是我們的光景。這種光景的結果就是定罪。神定罪我們已過的每一方面。甚至到了今天,如果我們仍舊活在舊造裏,我們就是在死的光景中,這種光景是在神的定罪之下。整個舊造都在神的定罪之下。但新約的職事是來把那靈分賜到我們裏面,就是重生我們,使我們活過來。因此,分賜生命的那靈帶進了義。


假定一個罪人悔改並相信了主耶穌,他立刻就得以稱義。他不再被定罪,因為神的義已經賜給他了,這是義達到生命。因著這個悔改的罪人得著了神的義,並且得以稱義,他就有了生命;這是一面。他既有了生命,如果他憑著這生命而活,結果就是義;這是另一面,就是生命達到義。新約的職事不但帶領我們歸向神,使我們得以稱義;它也帶領我們進入一種情況、一種光景裏,有義的生活。這意思是說,新約的職事把那靈服事給我們,使我們有義的生活。那靈是生命的供應,而義是神的彰顯。


聖經時常論到律法的義。律法的義是甚麼?我們要答覆這個問題,就必須曉得律法是甚麼。在這本出埃及記生命讀經裏,我們非常強調律法─十誡─乃是神之所是的一幅圖畫。十誡有兩類,頭四條誡命是一類,後六條是另一類。頭四條誡命與神有關:在神自己以外,不可有別的神,不可作甚麼形像或偶像,不可妄稱主的名,當守安息日,作為屬乎主的表記。這四條誡命與神聖潔的性情有關。因此,頭四條誡命是論到神的聖潔。

▌第五天


後六條誡命論到孝敬父母、殺人、姦淫、偷盜、作假見證、貪婪。照這些誡命來看,我們必須和父母有美好的關係,我們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貪婪。這六條誡命論到神的行事,是義的問題。因此,頭四條誡命與神的聖潔有關,後六條誡命與神的公義有關。就神的性情而論,祂是聖潔的。就神的行事而論,神是公義的。這會幫助我們了解,為甚麼新人必須照著神的形像,與義和聖有關。由神那一面說,我們需要聖,然後需要義。但由我們這一面說,我們先有義,然後纔有聖。以弗所書四章二十四節是由我們這一面,說到新人乃是照著義和聖的。


三 活在國度裏


羅馬書十四章十七節保羅說,神的國就是義。正當的教會生活乃是神國度的生活,這個國度就是義。在聖經裏,義就是履行了十誡。我們這樣說是根據羅馬八章四節。這一節說,我們是照著靈生活行動,律法義的要求便成就在我們身上。因此,義是律法的完成,而律法是神的形像、彰顯。這意思是說,義就是神的彰顯。所以,義就是神的形像。我們照著靈生活行動的時候,我們在神以外的確不會有別的神。照樣,我們也不會有偶像,不會妄稱神的名,我們會有屬乎神的表記,並履行其它的誡命。這就是活出義的生活。這個義─律法的完成,乃是神的彰顯。


活出義的生活就是活在國度裏。這種生活乃是受到管理、受到規律的生活。你每天的基督徒生活是在國度裏麼?我們許多人必須承認,我們的日常生活不是在國度裏的生活─凡事受到規律、支配並管理。如果我們對物質的東西漫不經心,對別人不義,談話隨便,怎麼能說我們的生活是在國度裏呢?此外,我們也許會作不準確的見證,也許會起貪心。結果,我們就不義了。在我們的生活中沒有法則、沒有規律,也沒有管理。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就不是在神國度裏的人。


你知道神的國度是甚麼?神的國度意思是說,凡事都在神的規律、管理、支配之下。這個國度就是義,是神之所是的彰顯。詩篇八十九篇十四節說,公義是神寶座的根基。神的寶座是建立在公義上。再者,以賽亞說,國度來到的時候,必定滿了公義。在馬太福音這卷論到諸天國度的書裏,主耶穌強調公義。祂說,我們必須飢渴慕義,甚至為義受逼迫。(太五6,10。)祂又說,我們必須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太六33。)祂告訴我們說,我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根據啟示錄,新婦要用義來妝飾。(啟十九8。)新婦的細麻衣就是她的義。因此,豫備好的新婦有細麻─義的外觀。此外,彼得後書三章十三節說,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有一個國度,有一個管理,是神所稱義的。這種義的光景乃是生命的結果。


今天在地上,除了神的子民以外,沒有義來彰顯神。沒有神所稱義的事,沒有生命的結果。反之,每一件事都被定罪。神觀看這地,就定罪它,因為全地都在死亡之下。因著到處都是死亡,定罪就進來了。然而,對於神的贖民─教會-來說,情況卻大不相同。教會中滿了生命的靈,這生命的靈帶進一種全然是義的情況、光景。這種光景在每一方面都能為神所稱義。這就是義,是神在生命裏的彰顯。這種義的光景要持續到來世。我們已經指出,為著羔羊婚娶而豫備好的新婦要穿上義。她的整個外觀就是生命的彰顯。在她沒有死亡、沒有定罪的東西,一切都是生命和義。這義表徵神要求的完成,也表徵在祂管理之下的法則、規律。我再說,這義就是公義之神的彰顯。


四 公義之神的彰顯


一個人從遠處走近帳幕,首先看見的就是細麻。麻既然表徵義,這意思就是說,人從遠處走近帳幕,先看見的是義。帳幕的外觀和外院子對於外面的人來說是細麻,是義的。照樣,今天教會是神的國度,外觀是義;為著基督而豫備好的新婦,外觀是義;而在永世裏的新天新地也有義的彰顯。麻是由植物的生命產生出來的,因此,麻是生命的結果。這表徵義是生命的結果。


別人來接觸教會、察驗教會的時候,應當能彀說,在教會生活裏,凡事都有秩有序,凡事都在神的管理和規律之下。這就是看見了細麻,看見了義。這便是神的國度,是公義之神的彰顯。


帳幕支搭在白色細麻的領域裏,也就是在義的領域裏。這意思是說,義成了帳幕的領域。教會也存在於義的領域中。這就是保羅囑咐哥林多教會要把惡人從教會生活裏趕出去的原因。因為教會是神的國度,而神的國度是義,教會裏就不該有混亂的事。教會必須是在義的領域裏。


再者,這個義也是教會的界限。在教會之外是混亂、騷擾、污穢,但在教會裏面凡事都潔淨,都井然有序。在教會之外,沒有一事是在神的管理之下,但在教會裏面,樣樣都在那靈的支配和規律之下。


新約的職事乃是那靈的職事,把那靈服事到信徒裏面。這靈帶進生命的供應,結果就是義。然後義就成了公義之神的彰顯。


五 整體的見證


帳幕的外院子長一百肘。這一百肘由二十根柱子分為二十段。因此,論到外院子的長度,有一百、二十和五這些數字,五是由一百除以二十得來的。在聖經裏,五是負責任的數字。一百肘的意思就是二十倍的負責任。外院子寬五十肘,由十根柱子分為十段,每段寬五肘。


外院子是一個長方形,長一百肘,是寬(五十肘)的兩倍。整個面積是半個一百肘平方。半個正方形指明另一半就要來到(約櫃的尺寸也是半個單位)。新耶路撒冷不是長方形,而是正方形,因為在永世裏一切都完成了。但如今一切還沒有完成,仍然還有些東西要來到。外院子是長方形的面積證實了這件事。這表明需要兩個一半來形成一個整體,但我們只有一半,還要等候著另一半。這意思是說,如今我們所有的乃是一個整體的見證。

▌第六天


六 成為神的義


帳幕的外院子總共有六十段,兩邊各有二十段,兩端各有十段。六十是一百二十的一半,正如六是十二的一半。在新耶路撒冷裏,沒有六這個數字。反之,那裏有十二這個數字:十二根基、十二個門、十二顆珍珠、十二個月、十二樣果子。六這個數字是人的數字,因為人是第六天造的。此外,將來敵基督者的數目是六百六十六。


六這個人的數字怎麼可能成為神的義呢?林後五章二十一節是答覆這個問題的重要經節:『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恢復版。)這一節不是說,我們要成為神的聖潔或神的榮耀;而是說,我們要成為神的義。新約的職事把經過了種種過程的三一神作為賜生命的靈服事到我們裏面,為要產生一種光景,這種光景就是義。


外院子的帷子是用細麻作的,細麻表徵神的義。細麻挂在柱子上,柱子立在帶卯的座上。人從遠處就看見了細麻。他進來的時候,就看見燔祭壇。這祭壇是用銅作的,相當大,長五肘,寬五肘,高三肘。包裹壇的銅是來自神所審判的二百五十個以色列人的香爐。因此,以色列人看見祭壇,立刻就會想起神公義的審判。外院子裏的柱子和帶卯的座也是用銅作的。(二七10。)


七 義出自神的審判


白色細麻挂在銅柱上的事實指明,神的義出自神的審判。由外面看來,主要的東西是麻。但我們進到院子裏,最醒目的東西卻是銅:銅祭壇、銅柱、銅座─全是表徵神公義的審判。這指明神公義的審判帶進了祂的義。


整體看來,外院子表明一切都在神的審判之下。但是凡經過神所審判的,都成了義的。在教會生活裏,每件事都必須在神的審判之下:我們的性情、我們的行動、我們的言語。如果我們不在神的審判之下,就無法和人有正確的關係。如果你要和父母關係正確,你就必須在神的審判之下。如果你要和丈夫或妻子關係正確,也必須在神的審判之下。我們的義,我們的白色細麻,必須挂在銅柱上。


我們是六這個數字,就是墮落之人的數字。凡我們所是的、所作的、所說的、所有的,都是六這個數字,都在神的定罪之下。與我們有關的每一件事,都必須受審判。我們的好脾氣也罷,壞脾氣也罷,都必須受審判,因為我們是墮落的。驕傲的必須受審判,謙卑的也必須受審判。無論我們是怎樣的人,都必須受審判。順服的、背叛的都必須受審判。


如果我們想要稱義自己,就會有難處。在教會生活裏造成難處的,就是那些稱義自己的人。我們不可稱義自己,反而必須把自己擺在神的審判之下。如果我們這樣作,就不會和別人出難處。如果我們在神的審判下,我們對父母、妻子、丈夫、兒女或教會裏的聖徒,就不會有難處。然後我們無論在那裏,在教會生活裏都不會有難處。但如果我們不在神的審判之下,無論我們在那裏,我們在教會生活裏總有難處。無論我們到那裏去,總會給教會惹麻煩。如果我們很健談,會造成難處;如果我們很安靜,也會造成難處。照樣,我們快也罷、慢也罷、驕傲也罷、謙卑也罷,都會造成難處。因此,我們要有白色細麻,就必須在神的審判之下。麻只能挂在神的審判之上。


今天的基督徒如果不經歷神的審判,如何能有白色細麻呢?這是不可能的。那麼教會如何呢?教會,包括我們眾人在內,都必須受審判。我們不該審判別人,必須受審判的乃是我們自己。我再說,白色細麻的存在是在於神的審判。麻必須挂在銅柱上,而銅柱必須安在帶卯的銅座上。


我能彀作見證,在我和聖徒的談話中,我經歷過神的審判。有時候,我和聖徒說話說得很天然,說得不彀純淨以後,便受到神的審判。然後我就定意要安靜,不說甚麼。可是,我想要安靜的時候,卻因著安靜而受了審判,因為我的安靜是天然的。在某一點上,我應當說些話,而我沒有說話,就受了審判。因此,我在天然的生命裏說話也罷、安靜也罷,都經歷到神的審判。我題起這件事好指出神的審判不光是一種教導,而是相當在經歷方面的事。


成為義的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成為義的在於神的審判。你再想想白色細麻在外院子裏挂在銅柱上的圖畫。沒有銅,麻就無處可挂,它簡直無法存在。這件事的意義是說,沒有神的審判,我們就無法有義。如果我們不受神的審判,我們和任何人都無法是正確的。我們只能是錯的,因為我們是墮落的六這個數字。


神的居所必須是在義的領域裏,而且有義為其界限。然而,惟有我們在神公義的審判之下時,這義纔能彀存在。神的審判產生了義,義就是神的彰顯,成為神居所的界限和領域。


投北一區生命讀經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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